第二百二十四章 联合骑士大军
黑林北边,北境联合骑士大军的营地如同一片灰色的海洋,绵延数里,望不到尽头。
帐篷密密麻麻地扎在平地上,炊烟从缝隙中升起,在灰濛濛的天空中聚成一片厚重的云层。
战马的嘶鸣声、兵器的碰撞声、士兵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,匯成一曲嘈杂而雄壮的战爭序曲。
这支军队不同於以往的任何一支北境军队。
它没有统一的制服,没有统一的旗帜,甚至没有统一的指挥体系——白马家的战旗,灰狼家的狼头旗、银狐家的狐旗,还有十几个中小家族的各色旗帜,在风中猎猎作响,五彩斑斕,却又透著一种杂乱无章的气势。
虽然没有任何一支大家族的骑士,全是北境的中小家族。
但没有人会轻视这支军队,因为它的每一面旗帜背后,都有少则数百、多则上千的精锐骑士。
这支军队被北境的人称为“联合骑士大军”。
在罗维亚王国的歷史上,还从未有过如此规模的骑士联军。
或者说,全世界都难以见到这样壮观的景象——成千上万的骑士身著各色甲冑,骑著高头大马,长枪如林,旌旗蔽日。
他们从北境的四面八方匯聚而来,如同百川归海,最终在这片黑林以北的平原上形成一股足以碾碎一切的力量。
……
营地的中央,是一顶巨大的帐篷。
帐篷用厚实的帆布製成,边缘镶著金线,顶部飘扬著白马家的旗帜——那匹昂首奔腾的白马,在灰濛濛的天空下格外醒目。
帐篷內外,站著两排全副武装的骑士,他们身著银白色的半身板甲,手持长戟,目光如鹰隼般扫视著四周。
这些人不是白马家的私兵,而是塞德里克派来的金鬃狮鷲骑士,名义上是保护指挥官的安全,实际上是在监视。
帐篷內,一张长桌横在中央,桌上摊著一幅黑林的地图。
长桌两侧,坐著北境各大家族派来的代表。
他们有的年轻,有的年迈,有的沉稳,有的浮躁,但无一例外,都是各自家族中的核心人物。
主位上,坐著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,身材魁梧,面容冷硬,眉宇间与吉米有几分相似。
他穿著深蓝色的骑士外套,胸口绣著白马纹章,腰间掛著一柄长剑,剑柄上镶嵌著一颗蓝色的宝石。
他正是白马家的长子,吉米的哥哥,马库斯·白马。
按资歷来说,他本不能成为这支大军的统领——
北境的中小家族中,比他资歷深、战功多的將领大有人在,就算他父亲埃德蒙亲自来,也不一定轮得到他。
但他有一个优势:白马家和金鬃狮鷲家族正在联姻。
虽然达芙妮跑了,但联姻的名义还在,面子还在,塞德里克需要一个听话的傀儡,而马库斯正好需要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,一拍即合。
马库斯的右手侧,坐著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。
他穿著暗灰色的骑士甲,没有佩戴任何家族徽章,腰间掛著一柄长剑,剑身上的纹路在烛光下泛著幽光。
他的面容冷峻,眉宇间与塞德里克有几分相似,但更加內敛,更加危险。
他正是塞林·维拉尔,金鬃狮鷲家族的二子,人称“狮鷲王”。
表面上,他是外面那支守门狮鷲骑士的骑士长,从王都而来,负责支援这支联合骑士大军。
但实际上,他是塞德里克派来的监军,確保这支军队按照塞德里克的意志行动。
而马库斯的左手侧,坐著一个年轻的贵族子弟,约莫二十出头,面容白净,穿著一身崭新的骑士甲,甲冑上刻著繁复的花纹,显然价值不菲。
他叫雷蒙德·格雷,是北境一个小贵族家的儿子,靠著家族的关係混进了联军,担任一个閒职。
他的剑从未沾过血,他的甲冑也从未被划伤,但他的嘴巴从来没有停过。
很显然,这是来混战功的。
“那些南境的民兵,能有什么战斗力?”雷蒙德翘著二郎腿,手里端著一杯酒,语气里满是不屑。
“我听说他们连像样的甲冑都没有,用的还是皮甲,我们的骑士一个衝锋就能把他们碾碎。”
没有人接话。
马库斯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,但很快又收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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